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160吨医药中间体(30吨/年2-甲基-吡唑并[1,5-A]嘧啶-6-羧酸、120吨/年2-(2,2-二氟乙氧基)-6-三氟甲基苯磺酸、10吨/年2,5,6-三氯烟酸)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原料药创新孵化园内,人民街以北,雷泽大道以东,临泽路以西,城阳街以南。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33'44.74",N35°33'53.76";
******有限公司原料药创新孵化园项目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60吨医药中间体(30吨/年2-甲基-吡唑并[1,5-A]嘧啶-6-羧酸、120吨/年2-(2,2-二氟乙氧基)-6-三氟甲基苯磺酸、10吨/年2,5,6-三氯烟酸)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s/1SS5od5NFNc5jykWp5zy5zA
提取码:yx1o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
查阅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5km内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地址:鄄城县化工产业园区
联系人:张总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六、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