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经字〔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我县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支持发展。现面向社会接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报名,特此公告:
一、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表,重点对符合条件的不少于4家合作社和18个家庭农场进行补贴,用于提升生产过程的精细化、数字化、机械化水平,包括滴灌、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设备及终端、农业生产相关机械的更新及购买等。
二、申报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示范社、示范场。
2、申报项目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具有强烈意愿,发展基础好,具备承担项目的经济条件。
三、合作社、家庭农场确定方式
有承担项目实施意愿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需提交申请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查,从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担项目主体。
四、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申请材料应在******农村局5013室、5015室。
联系人:张相国 王立献 马传文
联系电话 :0530-****** 0530-******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请表
******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