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防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药产品挂网价格风险的函》、《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医保局和云南省关于医药产品挂网价格管理相关要求,现就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申报要求进行如下补充:
一、对药品常态化挂网申报的补充要求
1.参与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申报药品,需以不高于省级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进行申报,上传省级平台实际交易订单截图(不含广东省,可不含国家和各省份组织集******医院名称等产品关键字段)截图需字迹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识。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
企业在药品挂网申报中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出现虚假申报材料、虚假交易订单、擅自提高价格,无正当理由不满足生产供应等情况,将按照《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补充文件处理,后果企业自负。
2.药品挂网方式按照《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3.所有挂网的药品价格均实行动态调整,企业应按照《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和《关于配合做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价格申报及价格调整。
二、对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申报的补充要求
1.具备省级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的,企业勾选价格来源省份,以不高于省级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进行申报,上传省级平台实际交******医院名称等产品关键字段),截图需字迹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识。承诺价格及价格截图真实有效,无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企业进入申报项目时已进行承诺,无需上传承诺材料)。
2.不具备省级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且医疗机构急需的医用耗材,企业按照《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要求可提供云南省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采购需求证明(格式附后)。若申报主体提供采购需求证明为采购合同的,合同中须体现******医院签订采购合同的,需提供申报主体和签订采购合同企业关系委托说明,并加盖双方企业鲜章。采购需求证明需字迹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识。企业以不高于需求价格自行报价,承诺价格及采购需求证明真实有效,无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企业进入申报项目时已进行承诺,无需上传承诺材料)。
三、企业申报信息集中受理前,申报企业均可修改补充申报信息及材料,请按照上述补充要求进行申报,确保上传资料符合要求。
四、该补充通知作为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补充,原常态化挂网工作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按国家政策执行。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云南省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采购需求证明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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