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技术方案》、《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及《2024年山东省生态******监测中心委托社会第三方对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进行监测,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标要求
******监测中心要求,检测机构须为具备生态样地监测能力的科研院所、协会等社会团体。
2.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等监测规范进行监测,做好质控工作,并提交质控报告。
************办公室(以邮寄日期为准),并电话通知联系人。我中心组织人员统一评审。
4.中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符合资质要求,价格最低者中标。
5.报价不得高于价格预算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6.付款******监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剩余部分。
二、监测点位、频次、时限及成果提交
1.水体样地7个。全年共1次,8月20日前完成。监测项目:(1)水生生物:包括大型底栖动物、浮游植物和着生藻类(2)水生境 :包括河流基本信息、天气条件、河岸带及水域特征、河道特征、水质特征、底质特征、水生维管植物生长情况等项目(3)水环境: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
全年共1次,7月30日前完成。
2.城乡样地9个。繁殖期鸟类每条样线每年2次,监测鸟类的种类和数量,具体监测方法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繁殖期鸟类每条样线每年2次,8月10日前完成;越冬水鸟每年1次。10月30前完成。
3. 9个农田样地9个。开展9个农田样地的蚯蚓(旱地)、蝶类及1个指示生物监测(7701******居留型。
蚯蚓和蝶类监测全年共1次,7月30日前完成。
4.成果提交:
(1)现场监测数据,样地描述信息等;提交时间8月30日前。
(2)提交附表1鸟类监测记录表中《鸟类样线法记录表(样表,适用于繁殖期鸟类)》、《鸟类分区直数法记录表(样表,适用于越冬期鸟类)》和《指示生物监测数据汇总表》(excel版);提交附表2 《水域生态系统监测记录表》中附表2-1至附表2-5;提交《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总站生字〔2024〕73号)附件6《农田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技术规程》中附表1、附表2、附表4、附表5,农田鸟类监测提交内容与城乡样地监测类似。提交时间8月30日前。
(3)提交《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9月10日前完成。
(4)配合我中心完成对提交数据的整理、统计及分析工作,按时提交国家相关平台数据库。
三、质量保证
******监测中心负责中标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陪同中标单位一同进行监测。《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未能通过省厅验收,复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联系方式
******监测中心。
五、详细指标要求见附件《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指标要求》
联系人: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