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扩容项目
******有限公司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1)在原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基础上,对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局部炉排进行优化改造,处理规模由现状400吨/日提高至525吨/日;(2)保证巨野县生活垃圾妥善处置的前提下,企业扩容后生活垃圾焚烧炉拟掺烧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或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进厂后直接卸入垃圾仓,不再单独建设一般工业固废输送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有限公司。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现有工程的实地考察、分析,针对实际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通过对项目区域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本次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本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现有工程及技改工程分析基础上,重点进行技改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