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等要求的有关规定,对鲁耀新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鲁耀新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地点:莱州市石材产业园夏邱片区(盆王村东南)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球磨机、浮选箱、滚筒分级筛、立磨机、压滤机等设备约68台套,建成后年产石墨原料6000吨、陶瓷原料24000吨、建筑材料27万吨。
二、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树明
联系电话:******
E-mail:******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启超
联系电话:******
E-mail:******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邮件寄送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