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有限公司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扩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特此公示公开俊荣日期及调试的起止日期。
项目名称: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扩容项目
******有限公司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有厂区内
******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月13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月14日-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