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
钢筋采购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致报价人:
根据******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钢筋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发布第 1 号补遗书。
一、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 中约定:
13.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现更改为:
13.投标保证金
13.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包件******银行回单电子版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
13.1.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7867
户名******中学男生宿舍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名称******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0120
13.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不具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13.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未出现13.4情况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购买文件后未报价或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回函确认
1、报价人应在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回函确认,不确认者视为已经收到通知。
2、回函确认方式:扫描件(彩色,PDF 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补遗书(第 2 号)》,共 xx 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
******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