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扩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应公示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意见。该项目具体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扩容项目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主要建设内容:(1)在原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基础上,对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局部炉排进行优化改造,处理规模由现状400吨/日提高至525吨/日;(2)保证巨野县生活垃圾妥善处置的前提下,企业扩容后拟掺烧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最大掺烧量20t/d,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最大掺烧量45t/d。
二、前期公示情况
拟建项目位于巨野化工产业园,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相关要求予以简化。
******有限公司网站、当地报纸-《联合日报》(3月26日和3月30日)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三、报批前公示
本次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通过生态环境公示网公开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
文件获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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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qb95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