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东明县2024年棉花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明县2024年棉花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00082
采购项目名称:东明县2024年棉花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11200.00 元, 第 二 包 523800.00 元, 第 三 包 340800.00 元, 第 四 包 349200.00 元, 第 五 包 227200.00 元, 第 六 包 232800.00 元, 第 七 包 477250.00 元, 第 八 包 23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11200.00 元,第 二 包 523800.00 元,第 三 包 340800.00 元,第 四 包 349200.00 元,第 五 包 227200.00 元,第 六 包 232800.00 元,第 七 包 477250.00 元,第 八 包 230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或实施能力。
3.2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
3.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投标活动。
3.5其他要求:
第一、二包:化肥
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投标人所在地已取消肥料登记证或备案的),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则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开标时间前半年内的产品全项检测报告(以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第三、四包:棉秆还田、旋耕
投标人具有180马力以上耕地车辆不少于5辆,驾驶员不少于5人,棉杆还田设备不少5台,旋耕设备不少5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具备实施秸秆还田、旋耕作业服务能力。需提供180马力以上耕地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驾驶员驾驶证原件扫描件及棉杆还田设备、旋耕设备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合作社,发票购买方可为合作社成员,但需提供合作社成员名册、带机入社证明原件扫描件。
第五、六包:统防统治服务
①投标人须具有正常运行的植保无人机6架(含)以上(提供拟投入无人机购置发票,如投标人为合作社,无人机发票购买方可为合作社成员,但需要提供合作社成员名册、带机入社证明原件扫描件),可查看植保无人机飞行轨迹图及数据(提供截图),植保无人机驾驶员6名(含)以上(需提供驾驶员无人机操作员证);
②投标人须提供所使用药剂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对象含棉花>、农药产品标准证)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6-12 09:00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_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人民政府网发布。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已收到。
3、本项目******委员会按照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在兼投不兼中的标包中若出现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前面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可参与后面标包的评审,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农村局
地址:菏泽市东明县G106福源小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永泰大厦2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佳隽
联系方式:******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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