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征地事项名称
******消防救援站建设改造工程和配套设施项目土地拟征收。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街道南庞庄村水浇地以北;面积:1.8648公顷,其中农用地1.8648公顷(耕地0.849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87公顷,设施农用地0.9868公顷)。
******办事处葛韩村。
3、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消防救援站建设改造工程和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3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求。
4、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菏泽市巨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8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